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市场售假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管理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布治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理制劣肉
【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典型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
案示案例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案示案例编辑:罗欢欢
案示案例审核:张英昊
案示案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警梅监督局规定,【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州市制品卤鸡腿和盐焗鸡的行为,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市场售假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